徐州医科大学各学院、直属单位,各附属医院、临床学院:
2019年下半年硕士学位申请工作的学位论文一次查重阶段已完成,现就学位论文二次查重相关工作布置如下:
一、结果公布
10月14日前,研究生院向各二级学院、培养基地反馈查重结果和报告。请各学院/培养基地务必在收到结果后即刻下发至各学位点,以便安排后续相关工作。
二、二次查重工作要求
根据我校“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查重的通知”要求,本次硕士学位论文查重报告显示“去除本人已发表文献复制比”(以下简称“重复率”)≤20%的学位论文,直接进入论文盲审环节;重复率在20%~25%(含)间的学位论文,由导师和学位点根据查重报告决定该论文是否需要参加二次查重,认为无需进行二次查重的,须提交《徐州医科大学学位论文免二次查重申请表》(见附件1);重复率在25%~50%间的硕士学位论文,在导师指导下修改,并进行二次查重;重复率高于50%(含)的硕士学位论文,本次不予受理学位申请。
学位论文字数较少的论文,其申请人应在导师指导下增加撰写字数,并由导师和学位点根据查重报告决定该论文是否需要参加二次查重,认为无需进行二次查重的,须提交《徐州医科大学学位论文免二次查重申请表》(见附件1)。
三、二次查重材料报送要求
1. 学位申请人缴费及提交论文
(1)根据学校图书馆的相关规定,学位论文二次查重费用为100元/篇,请申请人于10月17日16:00前,使用支付宝扫描以下二维码(如图)完成缴费。请务必准确输入姓名和学号。
(2)申请人将修改好并通过导师审阅的学位论文PDF电子版交至学位点。
(3)逾期不缴费者视为主动放弃本次学位申请。
2. 学位点汇总报送的材料
(1)请各学位点报送研究生PDF电子版盲审论文(请严格以“作者姓名_学号_盲审论文题目”命名)和《2019年下半年二次查重论文信息表学位点版》(附件2-1,电子版+学位点负责人签字的纸质版)至所属学院/培养基地留存备档。
(2)请各学位点将《徐州医科大学学位论文免二次查重申请表》(附件1)纸质版提交所属学院/培养基地留存备档。
3.各学院、培养基地须报送的材料
请各学院/培养基地于10月17日16:00前以“学院或培养基地名称+二次查重”命名文件夹报送以下材料指研究生院学位办:
(1)《2019年下半年二次查重论文信息表学院版》(附件2-2,电子版+纸质版)
(2)修改后的PDF版盲审论文(电子版)
(3)《学位论文免二次查重汇总表》(附件3,电子版+纸质版)
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,纸质版材料(学院/培养基地负责人签字盖章)交至研究生院学位办(主校区行政楼206室)。
请各学院/培养基地务必合理安排各项工作,确保准确及时提交各项材料。
研究生院
2019年10月1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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